Within the family boxing culture
当代内家拳夏掌门的五不传规定
一、不能自养者不传
人无恒业,心不得安,心不安枕,则学不精也,故不传。又,人不自养易起非法之心,授之以武艺则成助纣为虐之失,故不传。
二、不纳束脩者不传
束脩者,古礼也。束脩不纳,则授艺师长无以资身,业不得久传也。礼不可偏废也。故不纳束脩者不传。
三、不敬师长者不传
初业学人,当先择师,师道若立,则入得门中。又,师道者,古之伦常也。又,心不存诚,则术业无获,学人者若不敬师,艺亦不得增进也。故不敬师长者不传。
四、不睦师门者不传
同列师门,皆是兄弟,当交之以悌,若师心自用,狂妄不逊之辈,不能尽其本分,合其礼仪,乱师门之序也。故不睦师门者不传。
五、不精勤专精者不传
武艺之道贵在精勤专精,不可虚浮,好高而骛远,急求其功,反无所获。又,学武之道,贵在健身交友,匡扶正义,不可以世间功利视之。故不精勤专精者不传
古代内家拳传承规矩
明朝内家拳三不传
1、非其地不传
2、非其时不传
3、非其人不传
其地是在环境优良,适合练习;其时是掌握好适当的火候,是练功的关键;其人是授受甚难得其人,过去有“徒访师难寻,师传徒难授”之说。
清朝内家拳五不传
1、心险者;
2、好斗者;
3、狂酒者;
4、轻露者;
5、骨质柔钝者;
七不收
1、不具诚敬者;
2、妄自尊大者;
3、情志躁郁者;
4、身罹急疫者;
5、邪信恶见者;
6、江湖好斗者;
7、律法所系者。